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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MPA招生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7-23 16:36:0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华东政法大学是我国1952年建校的第一批政法大学。半个世纪以来,在政治、法律、管理等学科和领域培养了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高级人才。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胜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部门公共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业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

  1、司法行政管理

  2、行政管理

  3、社会保障

  4、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

  三、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四、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五、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选择上海或当地地区报名均可。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29日至7月13日,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认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选择上海地区报名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选择当地报名的考生请登陆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至19日。考生携带网报编号和本人身份证到网报时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及照片采集,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视为无效。

  09年上海现场报名点:

现场确认点 地址 地点 日期 时间
同济大学 四平路1239号 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 7月16日 - 19日 8:30-16:00 周六、日照常办理
上海交通大学 闵行东川路800号 陈瑞球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
上海财经大学 中山北一路369号 大礼堂附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一式三份。在复试时,考生(包含外地考生)需携带填写好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一式3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这些原件的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到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河东新教学楼)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待定。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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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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