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 报考指南 | 政策解析 | 考试大纲 | 复习辅导 | 试题中心 | 经验交流 | 院校信息 | 考试论坛
            
上海财经大学2009年在职MPA招生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7-23 16:34:4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

  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培养方式

  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2—4年。凡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者,上海财经大学

  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考试科目(暂定)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

  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

  四、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五、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

  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海市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shmeea.edu.cn)。务请阅读相关规则

  ,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

  位资格审查表》。注意:网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才会开放。网上报名确定在6月29日-7月13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时间安排在2009年7月16日至19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

  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和网报编号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意: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拍照。现场报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护照)及“您 已 报 名 成 功!”的网页信息报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两阶段进行。

  首先,请在2009年9月15日之前(如邮寄以邮戳为准)把下列材料交寄到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

  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四教学楼北楼311室),由中心转交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审核:

  (一)考生须将报名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单位管理部门)

  ,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需经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最后在面试时,尚需对考生进行第二步资格审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大学本科毕

  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备审核。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七、考试安排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和11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参见准考证。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课程安排等培养环节请咨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1-65447140;

  65447145。

  九、学费

  教学和论文指导、答辩费总计3.8万

  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

  二OO九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小草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