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预测:各考点命题趋势和命题思路
来源:优易学  2011-9-14 17:11:3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14、审判监督程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范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和方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刑诉》第82、203、204、205、208条,《高检规则》406、4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6、12、14条。

  15、执行死刑执行的变更(停止执行死刑 暂停执行死刑 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情形 停止执行死刑程序的启动 停止执行死刑后的审查、处理)

  理解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执行的变更程序、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程序以及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程序。《刑诉》第120、210、213、214、217、218、220条,《刑诉解释》第356、361条。

  16、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分案处理原则 不公开审理原则 及时原则和缓原则)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别的诉讼权利 严格限制强制措施的适用 区别对待的起诉政策相对和缓的办案方式

  17、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适用中国刑事法律和信守国际条约相结合的原则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的原则 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外国籍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辩护或代理的原则)

  四、案例、文书论述题的准备

  刑诉法体现在卷四中主要可以出案例挑错题,司法文书题和论述大题三种形式。

  一、案例挑错题。实际上挑错题好做,一般只要认真复习了都能挑的出来,但是,想要挑全不容易。这需要对案例每句话进行分析,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一句话里一定要有一处错误,有时两三行里没有一个错误,有时一句话里程序错误有两处以上。该题技巧性不强,只要认真复习了法条知识,应当没有问题。

  二、司法文书题。司法文书主要考查大家两个方面:格式和内容,需要大家一方面要记住常考、可考的几种文书的固定格式,另一方面需要大家具备从题干中总结案件事实的能力。我国司法文书上百种,但是常考的确只在十种之内,比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书,自诉状,辩护意见等等。经过适当练习,文书题实际上是送分题。我认为大家可以复习,但不宜投入过大精力和时间。重点把格式掌握即可。

  三、论述题

  论述大题近年来还没有就诉讼法原理考核过大家,刑诉论述题可以从司法独立、司法中立、控辩平等、审判公开、辩护原则、人权保障、程序正义、法律监督等多方面命题,大家应当着重看一下对刑诉法概述部分的复习。

  另外,论述题还有另一个趋势,就是需要结合不同的法学学科进行答题,如出了人权保障这道题,可能只从刑诉法角度进行答题得不了高分,必然要涉及到法理学中人权问题,宪政问题,刑法与诉讼法关系问题,诉讼法的惩罚与保障等问题,此外,还要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作答。

  关于论述题的答题技巧再说两句。论述题要求500字左右,考生答题时务必不要说废话,没话找话,要言简意赅,多用法言法语,自己的评论要适度,不要过火,否则难以自圆其说。体例上,三段论。第一段简要说明一下问题,第二段分析原因或改革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最后一段如何解决、改革,提出意见或者展望。老师判决速度很快,不会特别留意,务必将字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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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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