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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09年在职MPA招生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7-23 16:54:0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天津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大学,迄今已有114年的历史,深厚的学术积淀造就了天大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齐全的学科门类、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教学设施成为优质教育的保证。天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之一,是天津市唯一首批通过全国办学评估的正式举办MPA教育的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1、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2、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6月25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

  1、网上报名:考生在7月上、中旬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

  2、现场确认:考生在2009年7月中旬至20日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如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可选择在天津市参加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设有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总计350分。(其中综合知识、英语各为100分;公共管理基础为150分)。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10月31日和11月1日。

  2、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生须登录我校网站(http://zyb.tju.edu.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22日, 参加政治理论面试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下载《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填好后在面试时交面试老师。考试时间:外地考生为12月6日上午(星期日);天津考生为12月13日上午(星期日)。

  3、考生根据本人联考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治理论面试。

  四、资格审查

  学校拟在面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现场打印不足三份时可复印)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三张《报名资格审查表》照片处和推荐意见栏分别加盖公章, 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还需省级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然后按要求将《报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三证的复印件(A4复印纸)交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审验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期间先由考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确实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资格审查合格者,学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入学前,学校将与被录取者就在学期间有关培养、学费等事宜签定相应的协议。

  六、研究方向

  公共管理专业下设五个研究方向:1.行政管理 2.社会保障 3.土地资源管理 4.公共经济与管理 5.社会事业管理

  七、学制及培养方式

  MPA学制为二年至四年,培养方式为,甲班:每学期集中六周左右学习,乙班:利用晚上、双休日学习。

  八、学费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3.5万元。

  九、学位授予

  在学期间修满42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可取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十、考前辅导资料

  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相关考试复习详细内容请咨询:网址http://mpa.tju.edu.cn/  电话:022-27890519

  十一、咨询

  1.天津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

  网址:http://mpa.tju.edu.cn   电子信箱:mpa@tju.edu.cn

  电话:022-27890519      传真:022-27891423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A区103室) 邮编:300072

  2.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7409520

  网址:http://zyb.tju.edu.cn/  电子信箱:zyxwb@tju.edu.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401B室) 邮编:300072

  3.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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