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 报考指南 | 政策解析 | 考试大纲 | 复习辅导 | 试题中心 | 经验交流 | 院校信息 | 考试论坛
            
贵州大学2009年在职MPA招生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7-23 16:49: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09年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60人,专业学位代码为:490100。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

  (二)考试方式:

  1、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2、外国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为全国联考。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3年。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2009年7月1日—16日;

  教育网用户:http://zzlk.gmc.edu.cn,

  普通英特网用户:http://zzlk.gymc.net。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09年7月17—20日,贵阳医学院图书馆1楼。

  3、资格审查:政府部门管理人员的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省级人事部门,非政府部门人员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在确定能进入复试阶段后,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按照我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4、联系人:李老师(0851-8293773)

  五、考试日期: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六、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七、学位授予

  对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学校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

  每名学生的培养费总计21000元,分学年度交费。

  九、联考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小草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