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09年预测试题及答案解析(卷一)
来源:优易学  2011-9-9 12:09:5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71题张某是国内某著名财经杂志的记者。由于工作关系,张某能够经常了解到一些证券市场的“小道消息”,并且把这些消息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他们也因此在证券投资中得心应手,获得了大量的投资利润。证监会接到对张某的举报后,决定对张某进行立案调查。请问:证监会如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证券内幕交易,需要审查下列哪些事实?
  A.这些“小道消息”是否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
  B.这些“小道消息”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
  C.张某是否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D.这些“小道消息”是否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
  【正确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1)主体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2)信息内容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3)行为方式是买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内幕信息不需要申报“密级”。因此A、B、C正确,D错误。
  第72题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A.生产经营需要
  B.发生自然灾害,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下
  C.生产设备必须紧急抢修的情况下
  D.在法定假日工作不能间断的情况下
  【正确答案】:A,D
  【参考解析】:《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结合以上两条规定,A、D项符合题意。
  第73题张某自1987年7月起在甲企业工作,2005年7月失业。下列有关张某失业保险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B.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C.设张某2006年1月重新就业,则张某仍能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D.设张某于2005年10月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则张某丧失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
  【正确答案】:A,D
  【参考解析】:失业人员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应停止发给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1)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届满的;(2)参军或出国定居的;(3)重新就业的;(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5)在领取救济金期限内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结合上述分析,本题应选A、D。
  第74题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仲裁法中的仲裁委员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者设立规定不同,前者按县、市、市辖区设立,后者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B.受理案件性质不同,前者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者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C.受理案件范围不同,县、市、市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而后者可受理本行政区域以外纠纷
  D.前者的仲裁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后者的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A,B,C,D
  【参考解析】:题中A、B、C、D四项均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法》中的仲裁委员会的区别,应全选。
  第75题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下列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有:
  A.某区法院要在所辖乡镇建一个派出法庭
  B.某市欲在市中心建一个免费开放的街心花园
  C.某乡要建一所乡卫生院
  D.某大学要在市郊建一个独立的自学考试学院
  【正确答案】:A,B
  【参考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76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政府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A.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资金困难无力偿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B.原用地单位系国有企业,现已通过股份制改造,被一家私营企业控股
  C.县政府超越批准权限,将一片农用地批给某外商用于建设别墅区
  D.某工厂的自用铁路,因该厂转产,长期弃置失修,现已经核准报废
  【正确答案】:C,D
  【参考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故选项D正确。《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3)A项房地产公司尽管破产,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获得,而不是划拨,因而不能收回原有土地使用权。B项用地单位仍然存在并未撤销迁移,因而也不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77题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正确答案】:B,D
  【参考解析】:港口属于内水的一部分,它与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其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对驶入其港口的外国商船和船上人员有刑事管辖权和民事管辖权。但是如果船上的行为不牵涉到沿海国的利益或根本没有超出该船只的范围,沿海国不行使管辖权,而由船旗国负责。也就是说管辖一般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只有在特定情形下会对船舶内部事件管辖。关于刑事管辖,港口国得行使管辖权的情形主要包括:(1)罪行的后果危及沿海国;(2)罪行属于扰乱当地安宁或沿海国良好秩序;(3)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外事官员请求;(4)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本案中丙国作为港口国,对发生在外国商船上的非丙国国民的斗殴事件,只有在满足上述四项条件时,才得以行使管辖权。B、D两项符合港口国对停泊在其港口的外国船舶上刑事管辖中的第三种情形,所以入选。A项是迷惑项,当事双方的请求并不能使港口国行使管辖权,因为当港口国在行使管辖权时,实际上是影响了船旗国的管辖权,但凭当事方的请求显然不当;C项是在以“船东国籍国”的概念偷换“船旗国”的概念,应当排除。
  第78题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不同的法律解释其效力也不相同。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
   A.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涵义的
   B.法律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的
   C.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D.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正确答案】:A,C
  【参考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者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立法法》第42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根据上引条文,A、C选项当选。
   B选项的“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已经不是“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了,而是进行新的立法,属于全国人大的立法权限的范畴了;至于D选项“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优先效力的”,这也不是“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不属于法律解释的范畴。
  第79题某条约于1985年缔结,甲乙丙三国为其原始缔约国。1995年该条约依照条约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正,形成了1995年修订本,甲乙两国接受了该修订本,而丙国拒绝接受该修订本。2003年,丁国申请加入了该条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1995年的修订是依照条约规定的程序进行的,该修订合法,因此修订本自然地适用于所有条约成员国
  B.该条约的1995年修订本不适用于丙国
  C.如果丁国在加入时没有相反意思表示,应将其视为该条约1995年修订本的当事国
  D.因为丁国是在该条约修订后才加入的,因此其只能是该条约1995年修订本的当事国
  【正确答案】:B,C
  【参考解析】: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的修正应按照各自条约本身规定的程序进行。条约修正后,凡有权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国家,也应有权成为修正后的该条约的当事国。修正条约的协定对于是条约当事国而非该协定当事国的国家无拘束力;对于修正条约的协定生效后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国家,如果该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视为修正后条约的当事国;在该国与不受修正条约拘束的当事国之间,适用未修正的条约。
  第80题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这是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存在与否根据该外国法人本国法作出的认定
  B.这是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存在与否根据内国法律作出的认定
  C.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一般认可制
  D.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特别认可制
  【正确答案】:B,D
  【参考解析】:外国法人的认可是指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在内国法律上的认定。外国法人的认可并不是重新赋予其法律人格,而是关于已依有关外国法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在内国法律上是否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问题。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特别认可的方式,外国法人在中国从事民商事活动应得到中国主管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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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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