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增考点解读及练习试题:刑法
来源:优易学  2011-9-14 17:31:5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通说采用客观的违法性论。

  3. 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指对于行为现实引起的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危险)所做的否定评价;行为无价值,指对于与结果切断的行为本身的样态所做的否定评价。结果无价值中的“结果”,不仅指现实的法益侵害,还包括法益侵害的危险。行为无价值中的“行为”,不仅指人的客观行为,还包括人的内心的意思。一般来说,行为无价值论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行为本身的样态(反伦理性)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即行为本身恶是违法性的依据;结果无价值论则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结果,即结果恶才是违法性的根据。而二元论认为,只有当行为同时具备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时,才具有违法性。

  (三)违法性的判断

  关于违法性的判断,需要区分几个概念:一是作为行为判断基准的规范,二是作为判断对象的事实,三是判断自身。判断自身又包括判断行为与判断结果。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性,就是一种判断结果。

  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是一种抽象的、定型的事实判断;而违法性的判断,则是一种具体的、非定型的价值判断。责任判断虽然也是一种具体的、非定型的价值判断,但它是以对行为人的非难可能性为内容的,而违法性判断是与行为人的非难可能性相分离、对行为的非主体面的客观判断。

  由于构成要件是违法行为的类型,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违法性。所以,违法性的判断基本上只是消极的判断,或者说只是对于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的判断。换言之,只要行为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且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就认为行为具有违法性。

  【解读】

  1.何为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体系?

  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是三阶层递进式。其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组成。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除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属于违法之外,行为人亦必须负有责任。

  该理论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首先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某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该当性就是构成要件符合性)。如果符合,再判断该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通常来说,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是具有违法性的行为。但有时也有例外,例如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就是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如果具有违法性,再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有责性,即行为人是否负有责任。通常来说,符合前两个要件的,就具有有责性。但是也有例外。例如13周岁的少年故意杀人的,或者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故意杀人的,就没有有责性,就不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以案例来解释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模式:18周岁的王某因为和李某不和,持刀将其刺死。第一步:王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一个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符合。第二步:王某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经查,王某没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执行职务等违法性阻却事由(也称违法阻却事由,即阻却违法性的事由。阻却,即排除)。因此具有违法性。第三步:王某是否具有有责性?经查,王某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因此,应当负责,具有有责性。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请用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分析以下两个案例:

  (1)李某,18周岁。李某因为王某向老师告自己的“黑状”,在放学后持刀将王某挟持到某偏僻之处,要王某向自己叩头“谢罪”。王某不肯。李某即持刀猛刺王某。王某无奈与李某搏斗起来。在搏斗中,王某夺过了李某的刀,将李某刺死。王某立即投案自首。

  (2)冯某,18周岁。在住院期间,将看护自己的护工路某活活掐死。经专家鉴定:冯某掐死路某时,属于精神病发作期间,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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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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