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基础复习模拟试题及答案(第五章)
来源:优易学  2011-6-9 14:25:3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22、对于经批准以加工贸易方式保税进口的原材料转为内销时,在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时,其税率应适用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的税则税率。( )

  23.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必须普遍地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原产地为最惠国的进口货物。

  24.在计算出口关税时,优先执行暂定税率。

  25、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进口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可予以减免的,其进口环节消费税也同时予以减免。( )

  26、某进出口公司已申报的货物,在海关查验放行后,部分货物因故未能装上出境运输工具。如果货物不再出口,当事人可向海关申请对该部分货物作退关处理,海关核准后可退还该部分货物的已征出口关税。

  27、海关对于法定减免税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都不再进行后续的管理。

  28、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以免税。

  29、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失的货物可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30、进口货物遭受损坏或损失后可以减免关税。

  31、滞纳金的缴纳凭证是“海关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32、海关退税时,已征收的滞纳金不予退还。

  33、某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2004年12月进口一批设备配件,后于2005年2月对该批设备配件进口税款提出异议。海关经审核,发现由于计算错误,造成多征税款43750元人民币,根据海关的规定,该公司可要求海关予以退还上述多征的税款。

  34、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35、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发出通知之日起3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36、进出口货物完税后,由于海关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税款,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进口之日起三年内,向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补征。

  37、对于非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原因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予以补征。

  38.海关审定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变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价格总额,包括直接交付的价格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39.已征税放行的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现短卸、短装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卸、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卸、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40.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3年内,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

  41、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为:(进出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42、强制扣缴和变价抵扣的税款含纳税义务人未缴纳的税款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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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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