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及报关规范
来源:优易学  2011-12-19 13:18:4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学习重点:
掌握每项措施的范围及报关规范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三、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四、进口废物管理
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六、进出口药品管理
七、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八、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十、其他货物进出口管理
我们从含义、主管部门、适用范围、报关规范等四个方面来分析。见下表:
 
证件名称
含义
主管及发证部门部门
适用范围
报关规范
进口许可证
用来证明《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品合法进口的证明文件
商务部授权的许可事务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发证机构。
进口前,向指定发证机构申领。
2006年仅为消耗臭氧层物质1类,每年会发布目录
1.  有效期1年,最长至次年3月31日
2.  不得擅自更改
3.  实行“一证一关”,“一批一证”
4.  若是非“一批一证”则最多使用12次
5.  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为5%
出口许可证
用来证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品合法出口的证明文件
商务部授权的许可事务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发证机构。
出口前,向指定发证机构申领。
2006年,44种货物
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管理
1.  有效期6个月,最长至次年2月底
2.  不得擅自更改
3.  实行“一证一关”,“一批一证”
4.  非“一批一证”则最多使用12次
5.  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为5%
自动进口许可证
用来证明《自动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货物合法进口的证明文件
商务部授权的事物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机电产品进出口机构,按《自动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来签发
1.2006年按: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3个目录
2.免交证的情况
A.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复出口(原油、成品油除外)
B.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或投资额内生产自用的(旧机电产品除外)
C.货样广告品、实验品进口,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D.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
E.进入我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进入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
F.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
1.公历年有效期为6个月
2.实行“一批一证”管理,非“一批一证”管理不超过6次
3.同一进口合同项可申领多份
4.散装货物溢装±5%以内免征
5.大宗(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3%免证

责任编辑:xiaoha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