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答案】(3)、1105951000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收货单位栏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该题所及货物,是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为本企业自行进口。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1105951000(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
6、【答案】(1)、1106912131(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
【浅析】《规范》规定:“发货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该题所及出口货物,是由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采购其他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后出口的。因此,发货单位应填报为:1106912131(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
7、【答案】(2)、美国(502)
【浅析】《规范》规定:“起运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起运国(地区)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虽然在运输途中发生了运输工具的改变,但是并没有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因此,起运国(地区)应填报为:美国或502。
8、【答案】(2)、德国(304)
【浅析】《规范》规定:“运抵国(地区)”是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出口货物,虽然因运输的地理位置需要,而经过了俄罗斯联邦,但并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因此,运抵国(地区)应填报为:德国或304。
9、【答案】(2)、韩国(133)
【浅析】《规范》规定:“原产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包括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是由我国捕捞船,在公海上采购韩国渔船捕捞的黄鱼,因此,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韩国或133。
10、【答案】(2)、日本(116)
【浅析】《规范》规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出口货物,在出售时,卖方已经知道了其最终消费使用的国家是日本某公司,而不是香港某公司。因此,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日本或116。
11、【答案】(2)、中国境内(0142)
【浅析】《规范》规定:“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0142)。该题所及货物,是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的投资设备,在补办进口手续时,该投资设备并没有实际进境。因此,装货港应填报为:中国境内或0142。
12、【答案】(3)、中国境内(0142)
【浅析】《规范》规定:“指运港”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0142)。该题所及货物,是原进口的投资设备结转给另外一个合资企业的。其在结转过程中并未实际进出境。因此,指运港应填报为:中国境内或0142。
注意,不得与“运抵国”栏目相混淆,填报为“中国”(0142)。
13、【答案】(2)、西城区(11029)
【浅析】《规范》规定:“境内目的地”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同时,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在国内使用的单位,是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北京西单商场。因此,境内目的地应填报为:西城区或11029。
注意,“国内地区”是指目前我国行政区划的地区。即直辖市的区、县和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及各省的市、县和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出口加工区等。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