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68号
来源:优易学  2011-11-12 12:15:0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68号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68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
【发布日期】2009-10-26
【生效日期】2009-10-26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25号)已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6年第38号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张瑶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