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公务员 >> 公安招警 >> 资讯快报 >> 招考信息 >> 正文
08年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警察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7-16 18:08: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 2008年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职位及培养院校、专业一览表

 

  为切实做好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强基层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部署,近期将组织2008年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定向招录对象

  定向招录的试点专科教育班主要招录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中共党员、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山西兵源或在山西服役的拟退役士兵和户籍为山西的已退役士兵。

  定向招录的试点本科教育班主要招录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含2006年和2007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录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GCD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民警工作;

  (3)直系亲属和社会主要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4)年龄在18岁以上(1990年7月15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安人民警察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一)定向招录职位查询

  具体定向招录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招录培养院校、专业,可于7月15日后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人事人才网:www.sxsrs.gov.cn

  (二)报名方式

  拟退役士兵报名由总参军务部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其它人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网站

  时间:2008年7月20日—24日

  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7月20日8:00 至7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7月24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7月25日0:00至7月26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7月2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8年8月25日—8月2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8年8月29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351—8780520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拟退役士兵凭准考证、士兵证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要对网络报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08年应届生(含2006年和2007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院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伍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省公安厅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只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报考本科班的考生,还需参加民法学的教育入学考试。

  笔试时间:2008年8月30日、31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8月30日  上午: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8月31日  上午:9:00—11:30    民法学

  本次考试笔试考场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考生按准考证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拟退役士兵的面试和已退役士兵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考场由部队根据考生分布情况设置,面试时间从9月25日开始。

  其它人员的面试由省人事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职位(试点专科班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试点本科班考试总成绩=(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民法学)折成百分制后×50%+面试成绩×50%)排列名次,按招录指标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录取

  省人事厅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选,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院校下发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的人员,按规定完成学业、合格的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七、其它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应在违约处理公布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招录人员学业期满到定向单位工作后,入校时高中起点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入校时本科起点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点击查看更多08年山西公务员考试信息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