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事厅 吉林省公安厅 2008年省公安厅机关和直属(派出)机构 面向社会及基层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大学毕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决定,省公安厅机关和直属(派出)机构面向社会及基层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一、 招录计划 省公安厅机关和直属(派出)机构及基层公安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6名。其中:省公安厅机关14名;省公安厅治安拘留所3名;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10名;省公安厅为基层公安机关29名。具体招考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志投身公安工作;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明显疤痕挛缩,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在 (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要求。 (六)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其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 (七)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网上查询报名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请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干考中心审核(考生在长春市以外的,可将上述材料传真到省干考中心,电话:0431—89995608),同意后,可免缴其考试考务费用。 (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时间为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 参加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体能测试项目共四项,其中有两项能达标者即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为正式通过资格审查。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具体如下:
(三)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政策咨询电话:0431—82098138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并加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及格线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0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13:30——14:30 《综合知识》 15: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400分,及格线为240分。对笔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职位招考计划数的公安基层职位,将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对这些职位于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面试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均相同且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省公安厅机关、省公安厅治安拘留所和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基层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体检与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1、2008年吉林省公安厅机关和直属(派出)机构面向社会及基层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大学生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OO八年四月十九日 | ||||||||||||||||||||||||||||||||||
附件: 2008年公安厅职位表 |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