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例分析题。(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所附问题。本部分共二题,每题9分,共18分)
1.某县公安局对人称“破案神手”的侦察人员徐某近日的两次“出手”感到“反常”。
1998年1月的一天上午10时,某县公安局管辖的居民李某到县公安局报称放在家中的现金2.5万元不翼而飞了,并怀疑是在其邻居赵某家做木匠的外地人王某偷的。刑侦人员徐某将王某传到公安局询问,王某矢口否认,并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徐某就认为其态度不老实,“出手”抽了王某一个耳光,王某更不服,徐某也变本加厉,拳打脚踢,还将其用手铐铐在暖气片上长达五小时之久。可就在当日晚,李某的妻子从娘家返回,称钱“全存银行了,就是没有来得及说一声”。王某于次日向县公安局提出要求赔偿。县公安局赔偿王某损失后,对徐某作出记大过行政处分决定,并确定生效日期为1998年5月3日。徐某不服,认为处分太重,于1998年5月10日第二次“出手”,不过已不是打耳光,而是向县监察局递交了申诉状。
试问:徐某能否提起申诉?理由何在?
2.某乡某村村民黄某于199'/年1月X日骑车到镇上采办年货,回来较晚。大约7时许,某县公安局某乡派出所民警陈某从外面喝酒回来。因路上没灯,看不太清楚,黄某的车碰了陈某一下,黄某赶紧下车,向陈某道歉。陈某不由分说,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在黄某头上,致使黄某头上缝了32针。黄某出院后,要求派出所承担医疗费并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遭到拒绝,黄某又要求某县公安局给予赔偿,也遭到拒绝。于是,黄某于1997年3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请问:
(1)某县公安局是否应承担行政赔偿义务?为什么?
(2)黄某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得到维护?
六、论述题。(本题12分)
试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的原理,说明改革的必然性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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