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2
来源:优易学  2010-1-8 18:31: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二、材料费
(一)外购材料供应及价格:
1. 青藏公路沿线,原则上由格尔木供应,原价按格尔木物资部门规定价格或市场调查价格。
2. 川藏公路然乌以东路段,原则上由昌都(或成都)供应,原价按当地物资部门规定价格或市场调查的价格。
3. 其他各线:一般由拉萨供应,也可由格尔木、昌都(或成都)供应,应视施工地点而定,原则按拉萨物资部门或调查的市场价。
4. 木材由西藏地区林城供应,原价按林场价格。
5. 汽、柴油由工程所在地就近油库或加油站供应,原价按现行西藏自治区石油公司规定的价格。
(二)外购材料运费:
1. 运输里程:按藏交运字(89)第83号《关于颁发西藏自治区公路劳动营运里程表》的通知执行。路线工程运输里程为装货地点至施工路段中点,独立大中桥工程运输里程为装货地点至桥梁起点里程加1/2桥长。
2. 运杂费:根据藏价商字(91)第22号《关于整顿我区公路货物运价的通知》和计经价字(93)第257号《关于放开公路运输价格的通知》的精神,按项目所在地的线路及货物,分类别计算基本运输价格。
一类线路:青藏线、拉萨至山南、日喀则、那曲行署所在地及沿途县(县所在地距公路30公里以内)。
二类线路:黑昌线、拉萨至林芝(八一镇至察隅除外),日喀则行署所在地至各县。
三类线路:昌都至成都,昌都至林芝,昌都镇至各县(边坝、丁青、洛隆除外),那曲镇至各县(文部、双曲、申扎除外),山南地区泽当镇至措美、措那、洛扎县,八一镇至察隅县,日喀县至樟木以及各林区、矿区。
类外线路:新藏线即新疆叶城至狮泉河,阿里地区各线路,拉普线及拉孜至普兰、那曲镇至文部、双湖、申扎县(办事处),昌都地区的边坝、丁青、洛隆县,安多至狮泉河。
各类线路的运价,按照当地运输价格计算。
30公路以上的汽车运输按长途汽车货物运输计算运费;10~30公里的汽车运输按基本运价加上50%计算;10公里以内的汽车运输以及人力场外运输,按预算定额计算运费,其中人工装卸和运输另按工费加计辅助生产现场经费。
3. 其他材料费、设备摊消费调整系数为2。
4. 装车费每吨3.5元,卸车费每吨2.00元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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