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与综合价格(一)
来源:优易学  2011-12-29 11:53:5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建筑业作为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曾率先推行投资包干制和招标承包制,扩大企业自主权,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并推广“项目法”施工等一系列全行业的改革措施,其历经二十余年的“改革、调整、充实、提高”,使得建筑业发展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建筑业蓬勃发展,曾率先实行了建筑工程招标承包制,其各项改革措施得到各级政府、企业的支持并得以迅速实施。建筑工程价格管理作为价格管理体制在建筑业的具体,同时受到来自建筑产品自身的生产特征及社会经济管理体制(价格管理体制的载体)的双重制约,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价格管理体制,正处于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过渡的转换时期,建筑产品价格的形成过程,亦正处于由其管理体制“自上而下”的计划、指令、管控特征,向“自下而上”的市场、供求、竞争特征过渡的转换时期。工、料、机,量、本、利,价、费、税,人、财、物等的运作机理、计量规则、计价方式、制约效应等,以及它们发生、发展、变动的环境和条件,均处于变换、过渡、调理的进程中。如何在新形势下把握事物变化发展规律,预见、评判并采取及时的应对策略及后续措施,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从我国建筑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形成及其演变来看,遵循定额所提供的基本管理数据并强化定额管理这一基础管理工作,是确立建筑工程价格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前提。计划、市场、技术、经济等因素的变换无法取代定额的基本职能,却恰恰有赖于定额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自八十年代初以来,围绕定额、费用、单位估价表、地区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价格,以及与之配套的各时期相应工料机调差、各类费用文件及规定等,从业务讲座、专业学术报告到论文、论著的发表,从培训教材、业务书籍的出版到从业人员的资格上岗培训、各类师级(房地产经济师、建筑经济师、地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固定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等)的统考培训等,各类、各级建设经济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及各类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人员多方努力、多加研讨、倾心探究、各施良策,使得该专业领域成为业务活力、研修潜力、专长发挥、技能施展最为活跃的专业领域之一。工程概预算专业领域有关工程计价依据改革课题的探讨与争论,就其各方理论的系统形成及其实施效绩来看,尚处于初级的实验摸索阶段。但改革的基础或试验的基准不应离开定额,这是大家所公认的原则。那么我们所遵循的工程定额,指的是什么样的定额?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究竟应到什么程度?它在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过程中所确立的职能应界定在哪里?工程综合价格出现的现实背景是什么?在肯定定额作用的同时,为什么又必须强调发挥工程综合价格的作用?两者各自在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中是一个 什么样的职能联系?工程综合价格的出现会对工程定额管理带来什么影响?工程综合价格的发展走向又怎样?这些便是本文所希望探究并渴望多多讨教于各方专业人士之处。以下所表达的仅仅为作者在工作中的一些粗浅体会,在学习中的一些幼稚认识,还望读者多加批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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