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讲义
来源:优易学  2011-4-22 15:04:5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一、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础性概念(重在理解,本部分直接出题的概率不大,关键是对本学科的学习起着基础性作用。)

1、刑事诉讼含义

2、刑事诉讼目的

3、刑事诉讼结构

4、刑事诉讼基本理念:

(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3)刑事诉讼效率

题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05、21)

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

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

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

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解题思路和依据】因为不公正的刑事诉讼程序也可能使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所以,D项不正确。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和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则是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的应有之义。

【答案】D

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可与立案管辖、强制措施等联系记忆)

1、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2、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3、法院:审判

三、审判公开原则(记住不公开的4种例外情形)

1、国家秘密案件

2、个人隐私案件

3、未成年人案件(14-16周岁 一律不公开;16-18周岁的一般不公开)

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商业秘密案件(法解第121条)

本部分直接或者间接出过题目的有07年23题、06年37题、05年72题、03年64题。

题2、下列哪些案件依法不应公开审理?(05、72)

A.何某强奸案

B.15岁的金某抢劫案

C.白某间谍案

D.当事人冯某提出不公开审判申请,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解题思路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因此本题全选。

【应注意的问题】强奸案件属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已经成为诉讼法学理论的通说。

【答案】ABCD

四、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必考点)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宣告无罪)

2、法定不予追究的具体情形(六种)

几种特殊情形:

a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几种特殊情况的情形的处理,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并非为犯罪嫌疑人所为时的情形处理(高检规则262、263条)

b在审判阶段,发现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时

c在审判阶段,发现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情形时

d在审判阶段,遇到被告人死亡的处理

该点是历年刑事诉讼法的必考点,不仅题目的数量多,且难度也在逐渐提高,主要体现在对相关司法解释的考核越来越细致。

题3、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04、36)

A.不起诉 B.撤销案件 C.宣告无罪 D.移送法院处理

本题考察的是刑诉法第15条“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与不同阶段的处理”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本案中,已过犯罪追诉时效,但是处于侦查阶段,所以结果是撤消案件。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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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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