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笔试,下午2:30-4:30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另行确定。考生于2009年1月8日到市国资委考核任免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题目由市国资委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封闭命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考选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法规或操作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考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
2、面试地点:市国资委会议室。
3、面试题目由市国资委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封闭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占总成绩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并与其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具体承担,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将考察分数按占总成绩比重计算出考察成绩,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2、体检。根据招考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考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五)公示和任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市国资委党委提出拟录(聘)用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在媒体和拟录(聘)用对象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未反映出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报请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科级专职监事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办理试用任职手续,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考选的一般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及要求
公开考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考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考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赣州市国资委考核任免科0797-8128309。
联系人:黄郁梅13970764816
陈敏13870738096
谢纬13033235299
赣州市国资委
2008年12月18日点击查看更多09年江西公务员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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