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事部门获悉,由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按照省人事厅《关于确定我省公安专业职位开考比例的通知》的要求,我市一公安职位的公务员招考计划有了调整。
据了解,按照省人事厅的通知要求,根据公安专业职位报名情况,确定公安专业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得低于1.5:1。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公安专业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5∶1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有关招考职位的录用计划调整为:宁阳县公安局公安专业(计划录用6人,报名数6人),核减录用计划2个,增加到新泰市公安局公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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