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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9年济南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09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9-1 10:05:5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为适应财政工作需要,集聚优秀专业人才,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有关规定,我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热爱财政事业,熟悉财政业务,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研究生(大学阶段为全日制本科),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9:00-9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09年9月8日9:00-9月9日16:00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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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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