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2009年国考第72题):
隐性广告是指将产品或品牌及其他代表性的视觉符号甚至服务性内容策略性的融入电影、电视剧或其他电视节目及其他传播内容中(隐藏于载体并于载体融为一体),使观众在接受传播内容的同时,不自觉地接受商品或品牌信息,继而达到广告主所期望的传播目的。
【解析】在上面这个定义中,概念的“属”没有明确的字眼,整体上指的是一种行为,而这种行为区别于其它而被称为“隐性广告”主要分为三层,首先是“将产品或品牌及其他代表性的视觉符号甚至服务性内容策略性的融入电影、电视剧或其他电视节目及其他传播内容中(隐藏于载体并于载体融为一体)”,其次是“使观众在接受传播内容的同时,不自觉地接受商品或品牌信息”,最后是“达到广告主所期望的传播目的”,这些也就是这个定义的“种差”。那么对选项进行分析时就要注意选项是否符合这个定义的“属”和“种差”,如果有一方面不符,就可以排除了。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隐性广告的是:
A.电视台的转播世界杯足球赛中场休息时播放的某知名饮品的广告
B.某电子产品生产商赞助拍摄电影,电影播放前播放该产品广告
C.某知名运动品牌赞助奥运会某国体育代表团运动员的领奖服
D.某电视台知名女主播穿着某品牌提供的服装参加亲戚的婚礼
【解析】A项中是在“中场休息时播放”,因此很明显不符合定义中“融入电影、电视剧或其他电视节目及其他传播内容中”,B项同理,分析C项发现符合定义,而D项中是“参加亲戚的婚礼”显然没有“观众”,也不能“达到广告主所期望的传播目的”,因此与定义不符,所以应选择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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