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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政策问答
来源:优易学  2008-12-2 14:27:1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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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9、问: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与招录单位直接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查询。

  20、问:外省市的社会人员除《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外省市的社会人员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已婚,其配偶还必须同时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人才引进具体条件,请查询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引进受理栏目)

  21、问:这次报考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

  (1)2008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组织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可任选一门或多门专业考试科目,但考试报名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了解国家和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和《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在招录过程中,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2009年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笔试。

  (4)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2月上旬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5)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网上职位报名,职位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6日至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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