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应试者参加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经上海市公务员局审定,现予公布如下,供应试者参考。
一、考试结构
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申论》
《申论》以主观性试题为主,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应试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和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应试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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