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实务测试题及答案五
来源:优易学  2011-12-26 12:37: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31.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制度的有( )。
A.主管机构
B.执业资格管理
C.协会管理
D.总法律顾问
【答案】ACD来源:www.examda.com
【解析】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要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全面地履行职责,必须要有组织上的保证。具体而言,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制度应包括主管机构、协会管理、法律事务机构设置、总法律顾问和责任制等内容。

32.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主要因素包括( )。
A.经济因素
B.社会性因素
C.自然环境因素
D.心理因素
【答案】ABD
【解析】自然环境虽然有时也可以影响购买者的行为,比如下雨时消费者就要购买雨伞,但它不属于影响消费者行为的主要因素。

33.按决策对象的不同,可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分为( )。
A.资本经营决策
B.单一目标决策
C.多目标决策
D.产品经营决策
【答案】AD
【解析】按决策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资本经营决策、产品经营决策等,单一目标决策和多目标决策是按决策目标的不同进行划分的。

34.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三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各项违法的有()。
A.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在一年内回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C.公司监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转让
D.任何时候公司都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物
【答案】B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除外,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收购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由此,股权激励机制中回购的股份数最多为1.5亿×5%=750万,而1000万已经超出了750万的限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35.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该董事会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的下列行为中( )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A.一名董事因故缺席,该次会议在表决时,要求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该次会议的所有决议事项均记载在会议记录中,会后,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D.该次会议在表决时,要求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ABC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制订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案,但不能对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该项决议权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仅董事长和记录员签名是不可以的。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6.国有独资公司与其他类型的公司相比,特殊性表现在()。
A.承担有限责任
B.股东可以只有一个
C.可以经营一些特许行业、从事特许产品的生产
D.不设立股东会
【答案】CD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较,它有如下法律特征:①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最高权力机构?D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来行使股东会的职权;③国有独资公司适用公司法的特别规定;④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产生的方式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不同。

37.某大型化工集团企业的下属单位生产如下产品,其中()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A.感冒通胶囊
B.新闻纸
C.建筑材料
D.雪茄香烟
【答案】AD
【解析】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感冒通胶囊和雪茄香烟是该企业生产的商品,应该申请注册商标。而建筑材料、新闻纸只是生产资料。

3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提议主体包括( )。
A.董事长
B.监事会
C.1/3以上的董事
D.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答案】BCD
【解析】《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9.下列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的叙述中,错误的有()。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放弃、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是将原诉的原告与被告作为共同被告,而自己处于原告的地位;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处于被告的地位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通常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通常是为了维护他人的利益
【答案】CD
【解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就是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审理的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第三方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将本诉的原告、被告作为被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既不是原告,又不是被告,享有不完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二者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

40.下列情形中,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A.张某提起诉讼要求与刘某离婚,但刘某正在狱中服刑
B.王某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孙某对其负赡养义务,但孙某现在德国工作
C.方某提起诉讼要求郭某就损坏其心爱花瓶一事赔偿,但郭某现下落不明
D.魏某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就其侮辱诽谤其名誉一事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但丁某拒绝应诉
【答案】AB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③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④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ABC三项都符合上述的规定,应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项应适用普通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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