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分别与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商,考试合格标准确定: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企业法律顾问 |
综合法律知识 |
140 |
84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140 |
84 | |
企业管理知识 |
140 |
84 |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140 |
84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0日前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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