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实务重点知识辅导十一
来源:优易学  2011-12-26 12:03:3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十一讲 办理民事诉讼事务(三)
六、法院调解制度与当事人和解制度
(一)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的概念与原则
法院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他们之间发生的民事权益争议,通过自愿、平等地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法院调解的特征为:
第一,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
第二,贯穿于民事审判程序的全过程
第三,调解不适用于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调解必须遵循的原则为:
第一,自愿原则
第二,合法原则
第三,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
(二)法院调解的程序
分为开始、进行和结束三个阶段。
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1)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2)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三)调解书的制作及效力(当事人不得对调解书提起上诉)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
调解书有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在适用简易程序时,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确定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
下列案件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第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第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第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第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四)诉讼和解
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自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终结诉讼活动的制度。
七、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一)对妨害民事诉讼与执行的强制措施的概念、意义对妨害民事诉讼与执行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诉讼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为了排除非法干扰,对故意实施民事诉讼行为的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排除妨害和惩戒的手段。
(二)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确定的妨害民事诉讼与执行的行为及其构成要件
1、妨害民事诉讼与执行的行为
是指在民事诉讼与执行的过程中,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其他案外人故意实施破坏,阻碍诉讼与执行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民事诉讼法》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具体行为。
2、妨害民事诉讼与执行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与执行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
3)必须是在诉讼或执行期间实施的行为
4)行为的主体通常是具有一定责任的自然人
(三)强制措施的种类(1、拘传、2、训诫3、责令退出法庭4、罚款5、拘留)
1、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参加诉讼的被告采取强制性手段,使其到庭参加诉讼的一种措施。
拘传适用的范围为:
1)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拘传
2)对被执行人的拘传
2、训诫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实施了轻微妨害民事诉讼与执行的行为人,采取的批评教育的方式,警告行为人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使其自觉遵守民事诉讼程序的措施。
3、责令退出法庭
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人采取的命令退出法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4、罚款
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与执行的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经济上的惩罚措施。
5、拘留
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八、第一审普通程序(一)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概念与特点
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所适用的一种诉讼程序。
其具有的特征为:
1)是民事诉讼程序中规定得最为完整的程序
2)在民事诉讼程序和非诉程序中适用最广,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3)可以独立存在,体现了其相对的独立性
(二)起诉与受理
1、诉与起诉
(1)诉与诉的要素
诉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合法权益并给予依法裁判的请求。诉的要素,是指构成一个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诉的要素包括诉的主体、诉的标的及诉的理由三个方面。
(2)诉的种类
第一,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请求。
其特征为:
①当事人向法院请求的目的是要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
②法院裁判的结果不需要予以执行
③确认之诉很少单独存在,而是常常与给付之诉同时存在,确认之诉是给付之诉的前提
第二,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请求。
其特征为:
①当事人的给付请求权已到期
②当事人的请求具有给付内容
③给付判决具有可执行性
第三、变更之诉
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对其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予以变更或消灭。
其特征为:
①变更之诉产生的原因是对是否应当变更法律关系有争议
②变更之诉的目的是想改变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法律关系
③在变更之诉的判决生效之前,原法律关系继续有效
(3)起诉的概念和条件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身的或者依法由其管理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出司法保护请求的诉讼行为。
起诉必须符合的实质要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法院管辖 起诉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为:
第一,提交起诉状
第二,预交案件受理费
2、受理及对不符合条件的起诉的处理
受理是人民法院以起诉的条件为标准,审查原告的起诉,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
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一,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取得审判权
第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与受诉法院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此产生
第三,当事人的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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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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