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谷物
注释:
一、
(一)本章各税号所列产品必须带有谷粒,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
(二)本章不包括已去壳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但去壳、碾磨、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仍应归入税号10.06。
二、税号10.05不包括甜玉米(第七章)。
子目注释:
所称“硬粒小麦”,是指硬粒小麦属的小麦及以该属具有相同染色体数目(28)的小麦种间杂交所得的小麦。
总 注 释
本章仅包括谷物,不论是否成捆或成穗。从未成熟的谷类植物打下的带壳谷粒按普通谷粒归类。新鲜谷物(第七章的甜玉米除外),不论是否适合作蔬菜用,仍归入本税号。
去壳、碾磨、上光、磨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如果未经其他加工,仍归入税号10.06。但其他谷物,如果去壳或经其他加工,例如,经税号11.04所列的加工,则不归入本章(参见相应的注释)。
10.01 小麦及混合麦:
10 — 硬粒小麦
90 — 其他
小麦可分为两个主要品种:
一、普通小麦,软质、半硬质或硬质的,有一条胚乳粉质。
二、硬粒小麦(参见本章的子目注释)。硬粒小麦通常是琥珀黄色至棕色,并且胚乳角质呈半透明。
斯佩耳特小麦,一种棕色小颗粒的小麦,脱粒后仍能保有其外皮。该小麦归入本税号。
混合麦为小麦与黑麦的混合物,其混合比率一般为二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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