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权的行使
适用类别 |
区域 |
条件 |
授权 |
合同、发票等资料 |
“两区”内 |
与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 |
海关有关部门可直接行使 |
“两区”外 |
有走私嫌疑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
“两区”内 |
与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行使 |
“两区”外 |
在实施检查时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 |
海关有关部门可直接行使 |
走私犯罪嫌疑人 |
“两区”内 |
A.有走私罪嫌疑 B.扣留时间不超过24h,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8h |
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行使 |
注:

5、 行政处罚权:例.有走私行为的人处以罚款等
6.其他权力:
A.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B.连续追缉权:不分关区,不分内外,追缉保持连续状态
C.行政裁定权:例.商品归类的最终裁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确定
D.行政奖励权:精神、物质奖励
(二) 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
合法:主体资格、法律依据、方法、手段等均要合法、一切行政违法主体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适当原则:自由裁量权适当使用
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三) 海关权力的监督
对海关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有专门监督机制。
四、海关管理体制与结构 (一) 海关的体制:
1、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全国海关建制归中央统一管理,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3、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该信息表明了海关管理体制与一般性的行政管
理体制的区域划分无必然联系,如果海关监管管理需要,国家可以在现在的行政区划外
考虑和安排海关的上下级关系和海关的相互关系。)
(二) 设关原则:《海关法》规定的设关原则是: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货物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指虽非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口岸,但是海关某类或某几类监管业务比较集中的地方,如转关运输监管,保税加工监管等。
(三) 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香港等地设有派驻机构来源考试大网。
各级海关职责
海关总署的职责
1、研究拟定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拟定关税征管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依法执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3、组织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行邮物品和其他物品的监管,研究拟定加工贸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及其他业务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4、研究拟定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拟定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5、编制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发布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
6、统一负责打击走私工作,组织查处走私案件,组织实施海关缉私;
7、研究拟定口岸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及口岸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理口岸开放;
8、垂直管理全国海关,包括管理全国海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及署管干部任免;
9、研究拟定海关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海关信息化管理,管理全国海关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
10、开展海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海关的职责
1、对关区通关作业实施运行管理,包括执行总数业务参数、建立并维护审单辅助决策参数、对电子审单通道判别进行动态维护和管理、对关区通关数据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有效监控和综合分析;
2、实施关区集中审单、组织和指导隶属海关开展接单审核、征收税费、查验、放行等通过作业;
3、组织实施对各类海关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实际监控;
4、组织实施贸易管制措施,税收征管、保护和加工贸易海关监管、企业分类管理和知识产权进出境保护;
5、组织开展关区贸易统计、业务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
6、组织开展关区调查、稽查和侦查工作;
7、按规定程序其权限办理各项业务审核、审批、转报和注册备案手续;
8、开展对外执法协调和行政纠纷、争议的处理;
9、开展对关区各项业务的执法检查、监督和评估。
隶属海关的职责
1、开展接单审核、征收税费、验估、查验、放行等通过作业;
2、对辖区内加工贸易实施海关监管;
3、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燃料、物料、备件等实施海关监管,征收船舶吨税;
4、对各类海关监管场所实施监控;
5、对通关、转关及保税货物的存放、移动、放行或其他处置实施实际监控;
6、开展对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监管场所的风险分析,执行各项风险处置措施;
7、办理辖区内报关单位通关注册备案业务;
8、受理辖区内设立海关监管场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的申请;
9、对辖区内特定减免税货物实施海关后续监管。
海关缉私警察机构
由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组建走私犯罪侦查局,设在海关总署。
既是海关总署的——内设局
又属于公安部的——序列局
本讲内容总结: 1、关境的概念是什么?我国包括哪几个单独关境?为什么说我国的关境小于国境?
2、海关的四项基本任务是什么?
3、我国目前的《海关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4、目前海关管理方面主要的行政法规有哪些?
5、海关的权力主要包括哪些?海关行政检查权包括哪些权力?海关行政强制权包括哪些权力?
6、“两区”是指什么?海关检查权的行使有哪些规定?海关扣留权的行使有哪些规定?
7、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8、海关的垂直领导体制是怎样的?海关的设关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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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