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来源:优易学  2011-2-27 17:02:34   【优易学: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贯彻高校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重要内容。
  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接受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考生报名时进行,考核结果同时填入《考生预报名表》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进行。
  六、核发《准考证》
  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履行完报名程序后,由旗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发给《准考证》。
  为表明考生本人的诚信品质,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签字后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旗县(区)招办装入考生报考档案。
  七、报考类别、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类别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12个报考类别: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汉授艺术(文)、蒙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理)、汉授体育(文)、蒙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按文、理两大类设置,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方案。
  1、普通文科、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类别的考试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普通理科、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类别的考试科目:语文(朝鲜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报考以上类别要求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必须既考蒙古语文(乙)又考外语。蒙古语文(乙)和外语考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蒙古语文(乙),未考外语,则蒙古语文(乙)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蒙古语文(乙),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报考以上类别要求考试朝鲜语文的考生不考语文但必须加试民族汉考三级(代替高考汉语文),民族汉考三级(折算成高考汉语文分值)和外语考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民族汉考三级,未考外语,则民族汉考三级(折算成高考汉语文分值)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民族汉考三级,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2、蒙授文科、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类别的考试科目:蒙古语文(甲)、文科数学、文科综合、民族汉考三级(代替高考汉语文)、外语。蒙授理科、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类别的考试科目:蒙古语文(甲)、理科数学、理科综合、民族汉考三级(代替高考汉语文)、外语。
  报考以上类别的考生必须既考民族汉考三级又考外语,民族汉考三级(折算成高考汉语文分值)和外语考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民族汉考三级,未考外语,则民族汉考三级(折算成高考汉语文分值)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民族汉考三级,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三语”实验班考生考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蒙古语文(乙)、民族汉考三级(代替高考汉语文)五科,其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考试成绩各按100%记入总分,蒙古语文(乙)和民族汉考三级(折算成高考汉语文分值)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3、民族汉考三级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成发[2007]12号)实施。
  4、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是: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300分,其余科目均为150分(其中民族汉考三级是指折算成高考汉语文分值)。各科目累计总分为750分。其中,外语笔试部分卷面分数满分120分加权后按满分150分计入总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单独采分,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
  (三)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分17个报考类别:计算机类、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财会类、服装类、美工设计类、旅游类、汽驾类、建筑类、机电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体育类、采矿类。
  (四)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1、考试科目: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英语(不进行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综合。不同报考类别专业课综合考试内容不同。从2008年起,英语科列入正式考试范围,按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是: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各150分,英语为100分,专业课综合为350分。各科目累计总分为750分。
  3、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以职业高中开设的课程、教学计划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部分专业指导纲要》为依据全区统一命制试题。
  4、所有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加强职业技能考核的通知》(内教职成字〔2001〕1号)执行。
  (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1、报考汉授体育(文)、蒙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2、体育专业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为必测项目;专项技术测试项目包括: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足球(男)、篮球、排球、体操、武术六个项目,考生可在以上专项技术测试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测试。
  3、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20%。
  4、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计入文化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一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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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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