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身份证号:×××,20XX年X月我校XX专业XX(填写学历)毕业,目前该同志的户籍和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我校,我校2013年仍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为XXXX同志开具派遣证(报到证)。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要求加盖学校(非系)学生处或主管学生毕业分配的部门公章。
二、2011年、201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如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要求同时提供以下三种材料:
材料1
派遣证开具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20XX年X月我校XX专业XX(填写学历)毕业,根据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仍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为XXXX同志开具派遣证(报到证)。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要求加盖学校(非系)学生处或主管学生毕业分配的部门公章。
材料2
档案存放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其人事档案现由XXX保管。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
材料3
户籍关系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其户口现在XXXXXX。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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