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公务员 >> 公安招警 >> 法律法规 >> 正文
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消防法
来源:优易学  2010-1-16 16:37:2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于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防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这两部法律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消防法(修订草案)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五次会议三次审议,今天高票通过。与现行消防法相比,修订后的消防法在体例上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完善,条文数量增加了20条。

  新修订的消防法提出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则、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改革了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了农村消防工作、完善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完善了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大了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了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等。

  据了解,消防法修订工作至今已历时六年。200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消防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后,提出了“修改消防法,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消防考试,大网站收集法律体系”的建议。2002年10月,公安部正式启动了消防法修订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于2006年4月报请国务院审议。

 

责任编辑:cyth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