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8公务员考试考生须知
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三、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所有科目考试中,只有财务管理允许使用静音、无编程、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免套函数计算器。
四、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严禁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七、考试成绩于2008年2月23日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http://www.spta.gov.cn/)或声讯电话95001966查询公布。公布。
八、考点无停车条件,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将于2月27日至3月4日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