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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河北基层政法干警面试真题3
来源:优易学  2011-10-14 18:04:2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第三题:社会捐助贫困生公布名单,使一些贫困生觉得伤害自尊,于是不要社会捐助,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先富起来的人以个人或组织的形式逐渐开始回馈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的发展和进步。很多人向贫困山区的孩子伸出了援助之手,使很多贫困的孩子能够步入知识的殿堂,通过学习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栋梁之才。

  公布贫困生的捐助名单,一方面能通过宣传使更多有爱心的人加入捐助贫困生等这些公益事业中来,能更好地促进我们社会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当然是能让参加捐助的人士受到社会的关注,提高他们的知名度,也相应地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但是,青少年正处于自尊心最强的人生阶段,擅自公布贫困生的捐助名单,也会不同程度地伤害到部分贫困生自尊心,对他们的成长产生了一定的阴影。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举措进行完善:

  第一, 加强对助学这一公益事业的正面宣传,让更多的人从正面去了解这一公益事业的伟大意义;

  第二, 对参加助学的热心人士成立一个爱心助学人士评价机制,既能激励他们的积极性,又能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公益事业,也正面地宣传了他们;

  第三, 贫困学生本身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感恩的心,不但不为现在的处境感到自卑和耻辱,反而应该要发奋图强,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将来更好地回报社会。

  总之,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我们政府部门、捐助者、受助者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捐资助学这一公益事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题目中的现象也能得到正确的解决。

 

责任编辑:m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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