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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9年公务员考试决胜申论之四大规律
来源:优易学  2009-9-25 1:50: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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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敏感性

  申论题材不可能是高度敏感性话题,如涉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族、宗教、人权、外交、国防、腐败、刑事案件等问题。也就是说:一是不会涉及层次过高的问题,二是不会涉及关系过于复杂的问题,三是不会涉及争议性过强、国家和地方政府尚无定论的问题。因此,不必过多地关注敏感性、争议性话题,应把备考的主要精力放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一个具体领域如民生、经济、文化、教育、环保方面,放在一省一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对于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对敏感的问题,要有所积累和研究,但要侧重技术层面,以就事论事的态度设想如何妥善解决问题,而不要陷入到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官员素质等方面的争论中去。例如,2006年国考以《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题,涉及到“非典”、工业事故、密云观灯人群踩踏伤亡、禽流感、自然灾害等事件,所提到的事件只是以访谈中一笔带过的方式出现,没有深入追究其中的政府责任,经过试题的处理已经不具备敏感性;2008年山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以《机关干部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题,提出了要从“瓮安事件”中反思什么的问题。瓮安事件属于敏感性群众事件,但在出题时已经得到了妥善处理,贵州省委书记对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深刻反省得到了舆论的高度肯定,因此事实上已不具备敏感性。

  最后,尹老师提醒考生,申论备考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依据以上规律有针对性地关注社会热点,厚积薄发,在最后的考试中才能有出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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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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