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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与循环经济保障措施
来源:优易学  2011-11-24 14:13:1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强化产业政策的规范和引导

  产业政策不仅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更是政府规范和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对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市场准入也有重要作用。

  循环经济促进法在总则中强调: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应当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在“减量化”一章中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定期发布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仅靠行政强制手段是不够的,必须依法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各行各业各类主体的积极性,激励他们走循环经济的道路。

  循环经济促进法专设第五章,对激励措施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对有关循环经济项目实行投资倾斜;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等。

  90项法规规章护航

  发展循环经济涵盖了全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涉及各行各业和众多领域,因此,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更需要相关法规的配套。

  目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或修订26项有关配套法规、规章,连同已制定正在实施的64项,共有90项法规、规章和规划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保驾护航。

  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我国就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80年代到90年代,积极参与实施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动的清洁生产行动计划,并制定了《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入21世纪以来,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得到强化。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洁生产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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