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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探讨
来源:优易学  2011-11-24 14:14:0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在国务院机构“大部制”改革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

  近年特别是今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启动机构改革的试点,出现了“海南模式”、“随州模式”等一些积极的探索和经验。这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面临什么难题?怎么改?社会各界充满期待。

  1 调整垂直管理体制建议:理顺中央与地方权责关系

  当前,为了便于指导和管理,中央在很多行业和领域实行了垂直管理,如海关、质检、税务、工商等部门。然而很多条条管理的单位分散在全国各个地方,其活动范围在地方行政区域内。这样搞得不好,地方政府可以掌控的资源越来越少,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可以说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处理得好,就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处理得不好,二者俱伤。

  因此,如何探索解决中央的条线管理和地方以块管理的矛盾,显得十分紧迫。“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的这一表述,使大家对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充满了期待。

  2 财权与事权分配不均建议: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

  事实上,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但因其涉及中央地方财权、事权分配,预算民主化和人大监督以及公共财政的完善等诸多方面,使得中央对财税体制改革慎之又慎。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从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存在的问题看,财政总收入中,中央的集中能力越来越强,中央财政宽余、地方财政紧张。为增加本地区财政收入,很多地方政府盲目招商引资、大搞“土地财政”。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需要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力来支撑,因此财税改革迫在眉睫。

  改革的重点,一方面在于改革预算制度,建立阳光预算;另一方面在于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同时使转移支付更加科学、透明、规范。

  3 改革“市管县”问题建议:推行行政“省管县”模式

  当前,从地方行政层级看,最尖锐的矛盾体现在地级市与县(市)之间,经济上争资源、争土地、争项目的竞争关系与行政上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屡屡发生冲突,行政成本高、效能低。汪玉凯认为,现行“市管县”模式增加了行政管理层次,管理效率低下。

  “省管县”有海南模式和浙江模式两个改革的方向。以浙江为代表的改革主要是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管理的权限,同时浙江模式很重要的经验就是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而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还不是完全的“省管县”。而海南从1988年建省开始就没有实行“市管县”,海南省20余个县、县级市、地级市都是由省直接管理,是独立的经济单元,不存在地级市对县的行政管理问题。

  浙江模式仍是目前多数地区推行“省管县”改革可供参考的路径,而海南模式虽然是与其省域面积小、县级区域少的省情密切相关,但这是一种趋势,即从财政的“省管县”到行政的“省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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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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