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按照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8月31日至9月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见附表)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须出具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其中报考市博物馆讲解员岗位的,现场经过测量身高,普通话测试合格),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在“邯郸人事信息网”下载,提前填写。报名者请于9月10日(每日8:30至5:00)到报名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所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岗位招聘名额进行必要调剂和核减。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学常识、时事政治等),第二部分为行政职业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于9月18日至21日在“邯郸人事信息网”公布。
面试:根据考生所报不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