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9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按招聘岗位要求,周岁月日计算到7月3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6、符合岗位招聘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