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经济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专业测试时间:2009年 6月30 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二)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合肥市红星路92号)四楼会议室。考生需于当日14:40前到中心人事处报到。
二、专业测试程序和规则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面试为100分制。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考生按抽签排序参加考试。
(二)专业测试考官组的设立。考官组设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面试当场公布成绩。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
四、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核合格后,体检按1:1比例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体检,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经省发改委同意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有关手续。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的指导、监督下,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部门: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
咨询电话:0551-2602181 监督电话:0551-2602666
联系人:姬老师
单位地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