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单位统一进行。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专业知识》、《通用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吉林市人事编制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计算在聘期内。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为2009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和信息管理工作专用网络平台,有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平台进行技术操作。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事编制信息网或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考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32-2048877(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
0432-2049626(吉林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
学历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0432-2507850(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技术指导电话:
0431-89995600 (吉林省干部考试录用指导中心)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09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009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