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和检验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学习的效果,我市组织了本次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和应对突发事件知识的考试。考试对象为45岁以下(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中工作人员,考试主要包括公务员通用能力、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省情七个方面的内容。此外,考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加入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内容。考试期间,省人事厅、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对考场进行巡视发现,各考场秩序良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本次考试结果将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与公务员任用、任职定级和晋升依据、奖惩等挂钩。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须重新接受培训并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2007、2008年度公务员考核暂不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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