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机关中从事计算机、法律、财会、药学、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2、各级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3、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以《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事编制网上,由报考人员查询。《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09年6月14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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