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讲义第四章第四节
来源:优易学  2010-2-25 23:55:3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一)税目内容: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确认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

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二)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应纳税所得额:

1.允许扣除的费用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或20%)。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四)税收政策与考点练习:

1.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1•多选题】计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有( )。

A.按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800元或定率20%的费用

B.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C.修缮费用(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

D.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ABC

【例题2•计算题】某个人2009年将位于市区的自有居住用房出租用于居住,租期半年,共计取得租金收入18000元,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该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共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6-800)×10%×6=1320(元)

【例题3•计算题】张某于2008年2月将其自有的居住房屋(位于市区)出租用于居住,租期2年,年租金36000元,考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3月份张某因房屋陈旧而进行了简单维修,发生修理费1200元(取得合法凭证)。计算张某3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暂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正确答案』

3月份应缴纳营业税=36000÷12×3%=90(元)

3月份应缴纳城建税及附加=90×(7%+3%)=9(元)

3月份应缴纳的房产税=36000÷12×4%=120(元)

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6000÷12-90-9-120-800-800)×10%=11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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