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辅导:如何正确使用财务费用科目
来源:优易学  2011-12-31 15:05:2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财务费用应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现就目前财务费用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简述如下:
  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1)目前大多数企业将相互间拆借资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合适的。按照税收政策,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包括主管部门向所属企业拨付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均视为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应将此项资金占用费收人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目前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有关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会计处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财务费用”核算的银行手续费,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如借款、发行债券、集资等)中所发生的相关融资费用。
  企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企业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
  二是在银行结算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如办理信(电)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青年人网收集整理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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