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一)
来源:优易学  2011-2-28 11:58: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第七节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现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是2001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规范,原《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已经废止。考虑到城市道路设计不在建筑师执业范围内,故该部分内容从略。《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1--99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规范,应当注意,该规范某些条文(如扶手高度0.9m)与无障碍规范的新规定有出入,具体执行时应按新规定修正。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比老规范要求扩大很多,几乎涉及所有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类型。规范关于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规定得很详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各类公共建筑(包括办公、科研建筑和学校、园林建筑)的室外场地、建筑入口、走道、楼梯、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2.交通和医疗建筑的人口应设置没有台阶的无障碍人口。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也宜设置无障碍人口。
3.下列公建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使用部分和贵宾室,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以及设有公厕的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4.下列有楼层的公建应设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无障碍电梯: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5.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6.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的建筑人口、电梯、公共走道以及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此类住宅、公寓中,每50套住房宜设2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7.设有残疾人住房而又不设电梯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公寓,其建筑入口、楼梯、公共走道和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此类住宅、公寓中,每100套住房宜设2-4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8.职工和学生宿舍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此类建筑的人口、公共走道、公共厕所、浴室、擞洗室以及无障碍住房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二)建筑人口
1.无障碍人口,是指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当建筑人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其室外地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50。
2.有台阶的人口,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通行轮椅的人口平台最小宽度,一般为1.5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2.0m。
4.无障碍人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篷。
5.人口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一般为1。2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1.5m。
(三)坡道
1,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
2.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3.不同位置的坡道,其最大坡度和最小宽度规定:
(1)只设坡道的建筑人口以及室外通路:1:20,1.5m;
(2)有台阶的建筑入口:1:12,1。2m;
(3)室内坡道:1:12,1.0m;
(4)困难地段:1:10-1:8,1.2m。此类大坡度只可用于受场地限制的改建建筑物和室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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