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辅导:某建筑工程坍塌事故的案列分析
来源:优易学  2011-12-30 11:54:4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一、事故简介 
    2002年7月25日,位于杭州西湖区的某大学新校区的剧院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0人受伤。
  二、事故发生经过 
    某大学新校区一标段工程建筑面积39000m2,由A区(综合楼)、B区(学生活动中心)和连廊组成。施工单位为浙江省某建设集团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某监理公司。 
    B区由B1、B2、B3组成,B3区为一幢剧院建筑,框架结构,平面为东西长70m,南北长47.5m,呈椭圆形,屋面系双曲椭圆形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板厚110mm,屋面标高最高处为27.9m,最低处为22.8m。 
    由于支模板的木工班组不具备搭设钢管扣件支架的专业知识,在搭设过程中立杆间距过大、步距不一、剪刀撑数量极少等不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架又未经检查验收,且租用的钢管及扣件质量不符合要求。从7月24日开始浇筑B3区屋面混凝土,到7月25日凌晨发生坍塌事故,作业的24人坠落,其中4人死亡,20人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屋面模板施工前虽然施工单位编制了简单的支模施工方案,但施工班组未按要求搭设,项目经理也没有认真按方案进行检查,明知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却同意浇筑混凝土。 
    对于高度27m的满堂脚手架,不仅要求计算立杆的间距使荷载均布,还应控制立杆的步距,以减小立杆的长细比,另外,还应特别注意竖向及水平剪刀撑的设置,以确保支架的整体稳定性,而此模板支架不仅间距、步距、剪刀撑等搭设存在严重问题,且钢管、扣件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也未经检验就使用。 
    以上情况说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负责任,施工管理混乱,不经检查确认合格便盲目使用,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2.管理方面 
    建设单位及监理失职。该屋面模板方案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审批,自5月份开始搭设,到7月24日浇筑混凝土止,始终未获监理审批。但自开始浇筑混凝土直到发生事故时,监理人员始终在施工现场,既没提出模板支架不合格需进行整改,也未对模板支架方案尚未经监理审批就浇筑混凝土进行制止,且对现场租用钢管、扣件材质不合格也未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未尽管理及监督责任。 
    没有事先对施工班组资质进行了解。混凝土模板虽然应由木工制作安装,但其支架采用了钢管、扣件材料,且高度达27m,实质上等于搭设一满堂钢管扣件脚手架,必须由具有架子工资质的班组搭设,并应按钢管扣件脚手架规范进行验收。而该工程自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施工单位完全忽视了这一重要环节,此次事故直观表现在班组操作不合格,实质上是由于整个管理混乱和不负责任造成。 
    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的主要原因 
    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完全是由于管理混乱造成的。首先,施工单位对班组搭设的模板不符合要求之处未加改正便浇筑混凝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是支架材料质量不合格,也影响了模板支架的整体稳定性。第三,建设单位及监理严重失职,没有及时制止错误,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是因各级管理责任制失职造成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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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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