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1
来源:优易学  2010-1-8 18:38:1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补充规定
(试行)

为适应公路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造价编制原则,在执行交通部公路发(1996612号文颁发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和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 适用范围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四川省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二、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调整
(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组成。取消施工技术装备费,将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各项费率标准按不同公路等级分别计取。大桥和特大桥、长隧道和特长隧道,采用高速公路的费率标准。
(二) 人工费:各市、地、州、县的人工工资单价暂按“(97)川交函建字第891”四川省补充规定执行,新增列部分市、县人工工资单价,详见附表一。
本规定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单位发放工资的依据。
(三) 其他直接费
1. 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根据气象局最新资料(三十年的气象统计资料),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 、雨量区及雨季期计算。全省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见附表二,全省雨季施工雨量区及雨季期划分见附表三。
2. 取消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
(四) 现场经费
1.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在部颁费率基础上乘以0.8系数,二级公路在部颁费率的基础上乘以0.6系数,三、四级公路不计此项费用。
2. 取消现场管理费中主副食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原工地转移费更名为进出场费。
(五) 间接费
根据不同的公路等级分别计取。其中:高速及一级公路按部颁费率乘以0.8系数;二级公路在部颁费率的基础乘以0.6的系数; 三、四级公路按部颁费率乘以0.4系数。取消企业管理费中的上级管理费。
(六) 利润
高速及一级公路按4%计;二级公路按3%计;三、四级公路按2%计。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调整
(一) 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 计算方法:根据有权单位批准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税率计算。
2. 路基外购土的购土资源费,按设计的占地面积计入临时用地。
3. 由于公路建设影响采矿、水资源取用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赔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赔偿金额。
4. 森林、水土保持等法规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缴纳金额。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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