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两个中心”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优易学  2011-10-29 10:17:5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昨天下午,上海召开“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会议”,公布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结合上海的实际,对“两个中心”建设将起到切切实实的推动作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进行工作布署,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殷一璀主持会议。
  推出原油等能源化工期货
  会议指出,上海将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序推出原油、汽柴油、沥青等能源化工期货品种上市,促进形成亚太地区的原油等大宗产品基准价格。
  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发挥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心在上海比较集中的优势,扩大票据业务规模,争取把上海建成全国票据集中交换的中心。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完善做市商制度,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支持推出铜、铝等期权类产品,开发铅、白银等金属类期货以及商品指数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上海期货市场交易,探索期货市场引入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有效途径。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不同市场和层次间上市公司转板方案,拓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和规模覆盖面,提高其主板地位和市场影响力。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先行探索建立以上海高新技术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交易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投资主体、由优质证券公司进行保荐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进上海再保险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中资和中外合资再保险公司,吸引境内外著名再保险机构入驻或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培育再保险经纪人,探索发展离岸再保险业务的有效途径。
  推进金融企业改革重组
  会议指出,上海将制定深化上海金融国资和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布局优化和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开放性重组,积极培育和吸引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金融企业。
  上海还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加快发展,大力促进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机构集聚和发展。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进具备一定条件且注册在上海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大力吸引具有综合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细化完善本市促进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基金)及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境外知名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沪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参与设立境内股权投资企业(基金)。推进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尽快完成募集工作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并协助解决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投资金融企业的资格。
  开展养老保险新产品试点
  会议指出,上海将率先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研究制定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税收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尽快开展试点。
  上海将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扩大企业(公司)债发行规模,大力发展资产支持债券,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推进外币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的创新和发展。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有关金融市场推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外汇期货、股指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黄金(208,-0.07,-0.03%)ETF等金融衍生产品;完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基准利率功能,积极培育以其为定价基准的各类衍生产品。支持商业银行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增加上海参与并购贷款业务的银行数量;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在沪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在并购贷款融资方面的业务合作,支持在沪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参与上海重大并购项目。研究制定促进私人银行、券商直投、离岸金融、信托租赁、汽车金融等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投贷联动机制,有序开发跨机构、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业务。在上海先行开展金融业务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创新科技贷款体制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制度,积极开展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小企业网络联保贷款、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探索开展期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
  扩大QFII投资规模
  会议指出,上海将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逐步扩大境外投资者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比例和规模,积极研究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有效途径;研究扩大上海证券市场QFII投资规模;探索在上海期货市场建立QFII制度;扩大国际开发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支持有人民币长期资金需求的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债券;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试点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积极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板建设,适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推进红筹企业在上海证券市场发行A股。
  同时,在已有的合资证券公司开展A股经纪、投资咨询试点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扩大上海合资证券公司试点的数量,扩展业务范围;争取选择设在上海的包括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开展设立专业子公司以及业务创新等方面的试点。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同香港联合交易所以及香港知名指数开发机构加强合作,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恒生指数ETF、国企指数ETF和红筹指数ETF。
  支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
  上海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完善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提高融资担保服务机构设立的审批效率;继续加大政策性担保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绩效评估考核机制;研究建立再担保机构;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业务;创新担保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网络联保贷款机制;改善贷款担保信用服务环境,深化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服务工作。
  健全金融市场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系统,逐步形成统一高效的金融市场后台支持体系。
  根据国际贸易结算试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上海金融市场在人民币支付清算和市场交易方面的作用,研究在上海建立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试点在上海建立全国性的信托登记服务体系;协助做好上海清算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筹备工作。
  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会议指出,上海将全力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国际航运枢纽港、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和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增强国际航运资源整合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会议指出,上海将具体从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完善现代航运发展配套支持政策,促进和规范邮轮产业发展五个方面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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