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证券资格考试资料之证券投资基金4
来源:优易学  2011-9-16 18:06:4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 四 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概述

  一、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的作用(中心地位、核心作用)
  依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基金管理人的具体职责:(12项,P73-74)
  重要:(2)要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高低与投资目标能否实现。
  基金管理人任何不规范的操作都有可能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伤害。基金管理人必须以投资者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严防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
  例题1:
  判断正误:资金管理人在员工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从保护本公司员工利益的角度出发,要以本公司员工的利益为先。
  答案:错误
  例题2:
  判断正误: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答案:正确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活动
  五项业务:P74-75
  募集与管理基金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活动,但在募集与管理基金的过程中基金管理公司还需要承担一些其他行政事务。除基金业务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从事一些其他的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一)基金募集与销售业务
  依法募集基金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一项法定权利,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基金的募集活动。
  (二)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业务是基金管理公司最核心的一项业务。
  (三)基金运营
  基金运营事务是基金投资管理与市场营销工作的后台保障,它通常包括基金注册登记、核算与估值、基金清算和信息披露等业务。
  (四)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业务大多实行兼营制,即一般的基金管理公司除可开展基金业务外,受托管理其他资产也是其常规的一项主要业务。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作为特定性质的资产已可以委托符合要求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管理。
  (五)投资咨询服务
  2006年2月,证监会基金部豆赜诨鸸芾砉鞠蛱囟ǘ韵筇峁┩蹲首裳裼泄匚侍獾耐ㄖ贰?梢韵騋FII、保险、等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禁止业务:(详记,重点)P75
  1.侵害基金持有人和其他客户权益
  2.承诺投资收益
  3.与投资咨询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4.通过广告等公开方式招揽投资咨询客户
  5.代理投资咨询客户从事证券投资
  三、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准入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应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主要股东(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应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应具备的条件:(8项,P76)
  (1)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2)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3)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4)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5)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6)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7)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8)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要求: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上述第4项至第8项规定的条件。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具备下列条件:(4项,P76)
  (3)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港、澳、台属于境外股东)
  四、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特点
  基金管理公司在业务上的特点:(4点,P76)
  (1)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是投资者的资产,一般并不会投入自己的资产进行负债经营,因此,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具有较高负债的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要低得多;
  (2)基金管理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以资产规模为基础的管理费,因此资产管理规模的扩大对基金管理公司具有重要的意义;
  (3)投资管理能力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在经营上更多地体现出一种知识密集型产业的特色;
  (4)开放式基金要求必须披露上一工作日的份额净值,而净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对时间与准确性的要求很高,任何失误与迟误都会造成很大问题;
  第二节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 
  一、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要求
  一般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特征对基金管理公司具有普遍意义。基金管理公司完善的治理结构必须体现“利益公平、信息透明、信誉可靠、责任到位”的基本原则。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通常应符合以下要求:(3点,P76)
  (1)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使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职责明确,既相互协助、又相互制衡;各自能够按照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分别行使职权。
  (2)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并保证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
  (3)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
  二、我国对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规定
  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全是有限责任公司,它们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所有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
  (一)总体要求
  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保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方面的基本原则(10点,P78)
  (2)公司独立运作原则
  所有与股东签署的技术支持、服务、合作等协议均应上报。
  (三)独立董事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董事会审议下列事项应当经过2/3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1)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
  (2)公司和基金审计事务,聘请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督察长制度(有变动的内容)
  督察长的提名、聘任、同意、核准;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例题3:基金管理公司中独立董事的人数限制是( )。
  A. 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
  B. 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C. 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或者董事会人数的1/3
  D. 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并且董事会人数的1/3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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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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