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之(三卷)民法模拟试题
来源:优易学  2011-9-14 15:59:4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31.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现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与丙,丙通知乙。对此,下列分析中正确的是:
  A.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乙时生效
  B.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乙同意时生效
  C.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甲主张债的抵销
  D.乙的以其对甲的债权向丙主张债的抵销
  32.小甲父母离异后,小甲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母亲经常出差,于是在出差时即将小甲托于小甲的姨妈照顾。某日午休时小甲在幼儿园与小朋友小乙打斗,恰逢幼儿园老师出去逛街没有及时制止,小甲用老师没有收回的玩具致小乙眼睛失明对于小甲对小乙造成的损害的赔偿,下列说法哪项正确?
  A.应由小甲的母亲和父亲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他们是小甲的监护人
  B.应由小甲的母亲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他是同小甲共同生活的监护人,小甲的姨妈承担连带责任
  C.幼儿园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幼儿园负责照看小甲和小乙的老师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33.元宵之夜,甲、乙、丙各自同时在自家阳台上将鞭炮点燃后,扔到院子里燃放。来该小区走亲戚的丁刚走到院子里,发现一个点燃的鞭炮被扔到自己跟前,情急之中一脚将该点燃的鞭炮踢开,飞出的大炮将正好路过院子的戊的眼睛炸伤。由于无法确定该鞭炮到底是甲、乙、丙中何人扔下的,对戊的损失应有何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由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由戊自己承担损失
  34.甲(17岁)因高考落榜,遂有轻生念头。一日,甲突然从乙书店内的三楼跳下自杀,将在书店一楼大厅选书的顾客丙砸成重伤,甲当场死亡(没有遗产)。对丙所遭受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由甲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应由书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甲的父母如无力赔偿,书店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应有甲的父母和书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5.个体工商户甲雇佣司机乙驾驶大型货车跑运输,并约定发生事故由乙独自承担赔偿责任。一日,乙驾车为甲拉货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现一行人丙突然横穿马路,乙立即采取刹车、闪避等措施,但仍将丙撞成重伤。保险公司赔偿后,丙尚有10万元的损失未得到赔偿。对这10万元损失的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甲乙间事先有约定
  B.甲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
  C.甲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乙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36.关于复代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
  B.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代理人承担
  C.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必须取得被代理人同意
  D.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转托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
  37.甲、乙合伙经营汽车货运业务,甲为负责人。不久甲、乙说服丙提供两辆货车入伙,但约定丙不参加经营,只在年终分配经营收益的20%。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丙同意,乙一直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丁在受指派运输一批货物的过程中,因酒后超速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将在人行道上散步的行人撞成重伤。对行人遭受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B.乙一直反对丁参加合伙的经营,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C.丁的入伙无效,因此丁不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38.甲留有自书遗嘱,言明死后所有存款由女儿乙继承,收藏的10幅名画由儿子丙继承。半年后,甲在同俩好友喝茶时突发心脏病,于是由好友作证留下头口遗嘱,言明死后所有存款由乙、丙平分,收藏的10幅名画由女儿乙继承。甲经抢救后恢复健康,此后未订立其他遗嘱。一年后,甲因心脏病再次发作而去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存款应当由乙、丙平分
  B.收藏的10幅名画由女儿乙继承
  C.收藏的10幅名画由儿子丙继承
  D.丙在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是否接受继承的,视为放弃继承
  39.甲的邻居乙家小孩丁很机灵,深得甲喜爱。2000年丁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双死亡,三岁的丁成为孤儿。甲将丁接到家中予以扶养,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2006年甲不幸病逝,有关丁能否参与分配遗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丁视为被甲收养,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
  B.丁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C.丁能够参与遗产分配,但分得份额只能少于继承人
  D.丁能够参与遗产分配,分得的份额可以多于继承人
  40.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1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A.20万元
  B.40万元
  C.45万元
  D.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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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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